关于发布“十三五”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第二版)的通知(桂科计字〔2017〕38号)

发布日期:2017年02月07日    浏览次数:1874    文章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文章作者:

自治区有关厅(委、局),各市(县、区)科技局,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有关文件精神和全国科技创新大会、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全区创新驱动发展大会精神,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决定》(桂发〔201623号)、《关于深化自治区本级财政科技计划和科技项目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1557号)和《广西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桂政办发〔2016111 号)部署,自治区财政科技计划管理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现发布“十三五”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第二版)(注: 2016年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为第一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由符合条件的有关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自行申报,经推荐、审核、评审等程序后择优支持。

  二、申报及推荐要求

  项目通过广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http://portal.gxst.gov.cn)进行申报及提交有关资料。

  请按照申报指南和申报须知的要求,做好本地区、本部门(单位)的项目组织申报、筛选、审核(包括材料形式审查)和推荐工作,由市科技局推荐申报并承诺有市财政配套经费的项目,应商市财政局后联合行文上报。属于保密的材料,按有关规定执行。详见申报须知。

  三、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实行常态制,广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常年开放接受申报。申报单位可按当前最新发布的指南组织项目申报。自治区财政科技计划管理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将根据实际需要适时研究和发布“十三五”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第三版)。在第三版发布前,第二版指南有效。

  定期组织项目评估评审。2017年第一批集中送评项目受理时间截至320日(立项项目资助经费约占年度项目预算的70%),初定第二批、第三批、第四批集中送评项目受理时间分别截至520日、720日、920日, 920日后申报的项目原则上作为下一年度的项目受理,实际时间将根据预算执行进展和项目申报情况定。申报项目经评估评审后纳入项目库管理,分期分批立项出库。

  四、联系方式

  申报期间咨询电话:0771-966118

  自治区科技厅规划财务处  联系电话:0771-26187232613091

  电子信箱:fzc@gxsti.net

  受理地点: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区科技厅窗口(南宁市怡宾路6号),联系电话:0771-5595373

  对申报指南内容有疑问,请与相应的业务处联系(详见申报须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科技计划管理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7120

附件:1.“十三五”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第二版)

 2.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须知(除广西自然科学基金外)

3.2017年度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须知

附件4-1.广西科技计划申请书(广西自然科学基金)

附件4-2.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三大类计划)

附件4-3.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基地与人才专项)

5.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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