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壮族三月三”假期已定 ​

发布日期:2017年12月14日    浏览次数:1145    文章来源:广西新闻网    文章作者:

 2018年4月18日、19日(即农历三月初三、初四)放假。4月20日(星期五)与4月15日(星期日)调休,4月15日(星期日)上班。

 

广西新闻网南宁12月12日讯(记者 韦仲达)好消息来了,广西人专属的假期——“壮族三月三”放假时间定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8年“壮族三月三”放假的通知,2018年4月18日、19日放假。广西人可以调休5天,即2018年4月18日至4月22日连休。

 

  根据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政府第98号政府令精神,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8年“壮族三月三”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壮族三月三”期间,本自治区内全体公民放假2天,4月18日、19日(即农历三月初三、初四)放假。

 

  二、4月20日(星期五)与4月15日(星期日)调休,4月15日(星期日)上班。

 

  三、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打造“壮族三月三∙八桂嘉年华”旅游文化消费品牌的工作部署,组织引导开展好2018年“壮族三月三”节日的相关活动,把“壮族三月三∙八桂嘉年华”打造成一个集民族文化、群众体育、风情旅游、特色消费于一体的旅游文化消费品牌。

 

  四、节假日期间,各地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性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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