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国小农”,农业现代化之路怎么走?

发布日期:2018年02月09日    浏览次数:1077    文章来源:新华社    文章作者:记者董峻、胡璐

    日前公布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统筹兼顾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扶持小农户,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把小农生产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部长叶兴庆说,“大国小农”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农情。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小农户还会占我国农业经营主体的大多数,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产品有效供给的基础。与此同时,随着越来越多的农民进入城市,未来部分劳动资源将逐渐退出农业生产,因此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生产经营,是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但也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国务院参事室特约研究员、中国农业经济学会副会长刘奇也表示,当前小农生产在我国农业生产经营方式中占据着重要位置,在培育新型经营主体的过程中,绝不能挫伤小农户的积极性。但同时也要看到,小农户家家户户“一盘散沙”的局面很难应对市场的竞争。

  因此,他认为,一方面要培育各类农业生产性服务组织,推进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等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帮助小农户节本增效,另一方面也要发展多样化的联合与合作,提升小农户组织化程度,并通过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带动作用,帮助小农户对接市场。

  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了一揽子促进小农户衔接现代农业的方案:

  ——培育各类专业化市场化服务组织,推进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帮助小农户节本增效。

  ——发展多样化的联合与合作,提升小农户组织化程度。

  ——打造区域公用品牌,开展农超对接、农社对接,帮助小农户对接市场。

  ——扶持小农户发展生态农业、设施农业、体验农业、定制农业,提高产品档次和附加值,拓展增收空间。

  ——改善小农户生产设施条件,提升小农户抗风险能力。

  ——研究制定扶持小农生产的政策意见。

  叶兴庆提出,可以通过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形式,将一家一户难以解决的困难逐步剥离出来,然后以托管等方式,交给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同时也要根据劳动力的流动情况,适度引导土地流转,逐步发展规模经营。

  农业部已确定,把帮助小农户与现代农业衔接作为一项重要政策和工作,今后将把对新型经营主体的政策扶持力度与其带动小农户数量挂钩,鼓励各地将政府补贴量化到小农户、折股到合作社,支持合作社通过统一服务带动小农户应用先进品种技术,通过代储代销等方式带动小农户抱团闯市场,引导推动龙头企业与合作社、小农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关系,通过保底分红、股份合作、利润返还等,带动农民分享农业产业链增值收益。

  在工商资本下乡方面,文件提出加快制定鼓励引导工商资本参与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落实和完善融资贷款、配套设施建设补助、税费减免、用地等扶持政策,明确政策边界,保护好农民利益。

  刘奇等业内人士认为,工商资本通过带来资金和先进理念,能够并且将会成为未来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但也要明确,工商资本发展的领域是在二三产业。“工商资本的介入不能变成变相圈地行为,这条路子一定要走对。”刘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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