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度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年05月11日    浏览次数:1678    文章来源:南宁市农业委员会     文章作者:

南宁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度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农业(农林水利)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

  为做大做强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推动我市农业产业化发展迈入新的台阶,根据《南宁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申报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南府办〔2017〕33 号)有关要求,决定开展2018年度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应符合《南宁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申报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南府办〔2017〕33 号)有关条件。在建档立卡贫困村建立基地或者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企业,可以适当放宽标准,并将优先认定为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

  二、申报程序

  企业向注册地所在县(区)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农业局、农林水利局)提交申报材料,经县(区)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或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向市农业产业化办公室行文推荐。

  三、申报材料

  申报提交材料详见2018年度南宁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申报材料清单及要求(附件1)。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接到通知后,尽快做好2018年度市级龙头企业的申报宣传发动工作,并及时组织初评和推荐。

  (二)各县(市、区、开发区)农业主管部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符合申报要求的企业,没有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受理申报。

  (三)接受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2018年6月12日,请各县(区)将申报材料和申报行文报送至市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委农村经济管理科),同时将企业简介和农业产业化发展情况与重点龙头企业申报情况表汇总后发电子邮件至:nnsnyjjgk@126.com。

    地址:南宁市嘉宾路1号市政府办公大楼4楼10414室。联系人:周玉峰 ,电话:5555529。

附件:

    1.2018年度南宁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申报材料清单及要求

    2.2018年度南宁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申报情况表(1-6)

    3.2018年度南宁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申报情况表及填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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