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农业厅关于申报2018年度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的紧急通知
有关县(市、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农业局:
《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8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牧发〔2018〕6号)已于近期印发,通知明确了2018年度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计划。经商自治区财政厅,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申报工作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是国家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的重大政策安排,项目资金扶持额度大,申报要求时间紧,各申报县(市、区)(以下简称“县”)人民政府和主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项目申报工作,充分研究申报要求,结合本县实际,按时制定并报送高质量的申报材料。
二、主要申报范围县
农牧发〔2018〕6号文明确申报范围是《财政部关于拨付2018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财建〔2018〕169号)确定的生猪调出大县。我区符合条件的申报县包括:陆川县、平南县、兴安县、武鸣区、北流市、港北区、桂平市、合浦县、八步区、横县、荔浦县、全州县、覃塘区。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治理南流江水污染工作的部署,请南流江流域的县务必提出项目申请。
三、认真测算扶持资金额度
国家扶持标准:对猪当量(以生猪、牛存栏量折算猪当量)为50万头以下的项目县,累计补助上限为3500万元;猪当量为51—70万头的项目县,累计补助上限为4000万元;猪当量为71—99万头的项目县,累计补助上限为4500万元;猪当量为100万头以上的项目县,累计补助上限为5000万元。请申报县依据2017年畜禽饲养实际量(统计部门出具统计证明)和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目标,合理测算并提出扶持资金申报额度。
四、精心编制申报材料
各县要根据《自治区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建立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库的通知》要求,吸收利用项目储备前期工作成果,并按要求编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申报书(含实施方案)》和《粪污资源化整县推进摸底情况表(汇总表)》。
五、其他事项
请于2018年5月22日下午18:00前将申报书(由县人民政府行呈报文)送达自治区农业厅和自治区财政厅,一式8份(另送电子材料),逾期无效。
自治区农业厅畜牧与饲料处联系人:伍美炎、李岚,联系电话:0771—5829771、18176896858、14795550929,邮箱:gxwuye@163.com;自治区财政厅农业处联系人:洪一声,联系电话:0771—5331645、15907716621。
附件:
1.关于做好2018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牧发〔2018〕6号)
2.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申报书(式样,含实施方案格式)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
2018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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