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8年09月03日    浏览次数:2220    文章来源:自治区农业厅经济体制与经营...    文章作者:

《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2018年,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我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重要政策依据。

  一、背景依据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中办发〔2017〕38号),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结合广西实际情况,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相应的《实施意见》。

  二、适用范围

  《实施意见》适用于我区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分为总体要求、重点任务、政策措施、保障服务四大部分。

  第一部分:明确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等3条。主要目标是,到2020年,基本形成与国家政策相衔接、符合广西区情、框架完整、措施精准、机制有效的政策支持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总体水平明显提升,主动适应市场能力和引导带动农民增收致富能力显著提高,在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精准扶贫和建设现代农业中的引领作用持续增强。

  第二部分:明确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点任务。包括:引导多元融合发展、提升规模经营水平、完善利益分享机制、提高发展质量等4条。强调要充分发挥政策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引导作用:一是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元融合发展,二是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路径提升规模经营水平,三是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模式完善利益分享机制,四是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形式提高发展质量。

  第三部分:提出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措施。包括: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金融信贷服务、扩大保险支持范围、提升市场营销水平、支持人才培养引进等7条。立足于构建扶持政策体系,在现有政策措施的基础上,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实际,从财政、税收、基础设施建设、金融信贷、保险、营销市场、人才培养引进等7个方面进行了配套整合和适当延伸,使各方面政策更集中、更系统、更具有指向性,既有利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得到扶持,又便于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四部分:明确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保障服务。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服务指导、严格监督考核等3条。要求把《实施意见》落实摆到重要位置,抓好落实,扭住关键,精准发力,认真贯彻执行《实施意见》,及时了解政策落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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