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整县推进试点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年07月30日    浏览次数:905    文章来源:    文章作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农垦总局: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的通知》(农办市〔2021〕7号),经县市申请、省级遴选、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程序,确定河北省平泉市等121个县(市、区、场)及有关农业企业为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整县推进试点(以下简称为试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开展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整县推进试点的重要意义

开展试点建设是助力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有效措施,是现代农业重大牵引性工程和促进产业消费“双升级”的重要内容,是实现农业高质量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升乡村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的重要举措。抓好试点建设,有利于加速农产品流通硬件设施和组织运营方式的转型升级,促进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为农业生产主体发展提供新空间新途径,保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旺盛活力。各地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将此项工作作为农业农村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采取有力措施,抓实抓细抓好。

二、扎实做好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整县推进试点的重点工作

试点建设是一项系统工作,要以服务乡村振兴为目标,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围绕鲜活产品,聚焦新型主体,相对集中布局,标准规范引领,农民自愿自建,政府以奖代补,助力降损增效,大力推进产业链不同环节分工协作、优势互补,农产品产销精准衔接、高效顺畅,农民就业增收渠道进一步拓宽,人民群众消费需要得到更好满足。要统筹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和区域优势农业产业协同联动和深度融合,建设一批规模适度的田头分选、预冷、冷藏等设施和具有集中采购和跨区域配送能力的产地低温直销配送中心,培育壮大一批立足乡村、服务农户的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运营主体和服务组织,探索发展符合产业实际、适应市场需要的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营销模式,构建形成以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为核心的产地冷藏保鲜服务网络。试点可因地制宜鼓励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以及可有效实现联农带农、“农超对接”的相关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

三、切实抓好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整县推进试点的组织管理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以《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整县推进试点县工作方案》为指导,进一步做好产业布局,组成一个工作专班,制定一套工作方案,加强工作指导,科学有序推进建设工作,坚决杜绝重申报、轻建设、轻管理的现象。要充分发挥主要负责同志牵头、行业管理部门具体落实、相关部门支持配合的组织协调机制,引导和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增强内生发展动力。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要加强指导、服务和监督,推动出台适宜本地冷链物流发展的支持政策,构建高质量的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

 

附件:

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整县推进试点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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