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办公室
关于印发自治区农业产业化重点
龙头企业监测评分标准的通知
各市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办公室,广西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按照自治区提出的“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提品质、创品牌、拓市场”的现代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要求,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稳定和促进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自治区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桂农厅规〔2020〕12号)第十二条、第十八条规定,我办制定了《自治区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运行监测评分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西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0年12月10日
自治区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监测评分标准
序号 | 指 标 | 分值 | 计分标准 | 得分 |
1 | 主营产品 占比 | 5 | 生产、加工、流通或农业服务业主营产品销售收入(农批市场交易额)占总销售收入(总交易额)70%以上计5分。每减小10%扣1分,最多3扣分。 | |
2 | 总资 产额 | 15 | 达到3000万元计15分。每超过1000万元加1分,最多加3分;每减少100万元扣1分,最多扣3分;总资产额减少至2000万元以下该项0分。 | |
3 | 固定资 产额 | 15 | 达到1000万元计15分。每增加100万元加1分,最多加3分;每减少100万元扣1分,最多扣3分;固定资产额低于500万元该项0分。 | |
4 | 年销售收入(交易额) | 15 | 达到产业类型规定值计15分。每超过1000万元(农批市场交易额每超过1亿元)加1分,最多加5分;每减少100万元(交易额每减少1亿元)扣1分,最多扣5分。 | |
5 | 净利 润额 | 10 | 有盈利计10分。盈利在500万元以上加1分、1000万元以上加2分、2000万元以上加3分,最多加3分;亏损200万元以上扣1 分、500万元以上扣2分、1000万元以上 扣3分,最多扣3分;亏损3000万元以上该项0分。 | |
6 | 社会保险缴纳情况 | 5 | 按规定进行缴纳社会保险计5分,否则该项计0分。 | |
7 | 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情况 | 5 | 按规定进行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计5分,否则该项计0分。 | |
8 | 资产负债率 | 10 | 在规定值(60%-70%)内计10分。高于规定值10%以内扣1分、10%-20 %扣2分、20%-30%扣3分;高于规定值30%以上该项0分。 | |
9 | 带动农户能力 | 15 | 带动农户达到500户计15分。 带动在501-1000户加1分、1001-1500户加2分、1501-2000户加3分、2001-3000户加4分、3001户以上加5分,最多加5分;带动农户未达到500户,且每减少10户扣1分,最多扣5分;带动农户低于450户该项0分。 牵头成立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带动农户的另加5分。 | |
10 | 体系 认证 | 2 | 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等认证中任意一项计1分,有产品获得国家有机产品认证、广西优质、香港优质正印等高端认证中任意一项计1分,未获得该项0分。 | |
11 | 注册 商标 | 3 | 获得注册商标计3分,未获得该项0分。 | |
合 计 | 100 |
说明:一、得分60分及以上的,视为自治区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合格企业,予以通过监测。
二、加分项:在监测期内,企业获得以下荣誉或认证的给予加分。
1.获得自治区级以上科学技术进步奖、荣誉、国家发明专利、广西高
新技术企业任一项加5分、两项及以上加10分,最高加10分;
2.获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富硒农产品、放心粮
油、出口备案、GMP、HACCP、BRC、FDA等认证中任一项加5分、两项及以
上加10分,最高加10分。
三、一票否决项:在监测期内,企业有下列情形的,不予通过监测,
直接取消自治区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资格:
1.不提供监测材料或提供材料存在舞弊行为;
2.龙头企业发生产品质量安全重大事故、较大环境污染及破坏事件、税收违法案件、上市违规操作、坑农害农等严重行为;
3.企业信贷方面出现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
4.企业被媒体据实负面报道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
Powered By phpok.com Design by liu © 2015 广西农业龙头企业行业协会 , All right reserved. 桂ICP备150051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