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加强农业中小企业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农局发〔2023〕48号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广西-东盟经开区城市和农林水利管理局,局属各有关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根据《南宁市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度南宁市机关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南绩办通〔2023〕14号)要求,为确保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落实到位,我局制定了《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加强农业中小企业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南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17日
为进一步做好农业中小企业帮扶工作,促进农业中小微企业发展壮大,确保经济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和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和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做好“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持续加大力度对农业中小企业进行扶持,落实落细各项支持政策,助力更多农业中小企业渡过难关,多措并举为农业中小企业发展蓄势添能,着力实现农业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确保广大农业中小企业实实在在享受到帮扶政策红利,助力稳定预期信心。
二、工作目标
针对群众提出的帮扶中小企业方面力度不够大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改,进一步加大对农业中小企业帮扶力度。针对当地农业中小企业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加强涉农资金政策指导,加大对农业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力度,促进企业稳定健康发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整改工作的顺利推进和取得切实成效,成立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帮扶农业中小企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开展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计划财务科,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帮扶农业中小企业各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成员由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项目管理、农业金融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市农业农村局各有关业务科室、市农业信息中心的主要负责同志组成,确保帮扶农业中小企业各项工作务实有序推进。
四、工作内容
(一)宣传动员阶段(2023年5月17日前)
市农业农村局制定印发南宁市进一步帮扶农业中小企业工作实施方案并开展相关工作。各县(市、区)、开发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结合辖区实际情况,负责辖区内惠农政策的具体指导落实,加强金融服务宣传。
(二)整体实施阶段(2023年1月1日-8月31日)
1.加强涉农资金政策指导。全面梳理当前中央、自治区、市本级主要涉农资金政策情况,制定涉农资金政策清单,强化资金政策宣传,加强对农业中小企业获取政策资金支持的业务指导。通过涉农资金政策梳理发布,解读政策概念、依据、资金来源、享受对象等,让中小企业进一步了解支农资金在“补什么、怎么补、补多少”,缓解农业中小企业在获取资金政策方面存在的信息不对称、不及时等问题,提升农业中小企业在农业领域的投资信心。
2.建立健全政“银担”联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有关意见,积极落实《南宁市政“银担”联动工作方案》(南财金〔2022〕103号),持续做好“十四五”期间农业农村金融服务工作,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投入“三农”领域,通过建立面向农业农村领域金融服务的联动工作机制,加大政银担工作对接力度,强化信息共享,推动农业中小企业融资能力提升,探索破解农业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3.加大涉农领域项目投资服务力度。坚持“项目为王”工作理念,重点围绕农业中小企业在农业产业发展及乡村振兴领域的项目投资需求,提供投资要素引导服务。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联合有关银行机构、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面向农业中小企业建立涉农金融服务主体“白名单”,定期或不定期梳理涉农融资需求“白名单”,向各家银行机构、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推送,为农业中小企业项目投资提供好融资服务。
4.做好扶持涉农中小企业政策宣传。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推广活动,扩大涉农金融政策、惠农支农资金政策的知晓度和影响力,为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营造良好的服务氛围。联合有关金融机构开展金融支农宣传活动,重点围绕“信贷直通车”、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建档立卡”、“桂惠贷”等政策开展推广宣传,为农业中小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开发区农业农村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明确任务分工,强化部门间协作,确保各项支农支小服务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各级农业部门要及时加强与农业中小企业的沟通协作,抓紧抓实抓细各项惠企政策落地,充分发挥各级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机制作用,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形成合力推动助企政策落地见效,努力为农业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更多支持。
(二)加强整改落实。针对整改内容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对落实的情况及时总结分析,进一步强化对涉农中小企业诉求的及时响应,优化对涉农中小企业的服务指导。根据工作要求,各县区要按时限要求全面完成整改,并在年内持续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工作长抓长效。
(三)加强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县区及局机关各有关业务科室整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日常检查。领导小组要落实监督责任,突出重点、紧盯难点、精准发力,通过监督检查有序有力推动各项整改工作落实落地,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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