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22年广西糖料蔗价格指数保险试点方案(桂政办发〔2020〕46号)

发布日期:2020年10月14日    浏览次数:1656    文章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章作者:

为进一步深化我区糖业体制机制改革,强化保险支持糖业发展能力,保障广大糖料蔗种植者(包括农户、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农业企业,以下简称蔗农)收益,制定本方案。

一、保险范围

2020—2022年,每年试点面积为200万亩(详见附件1),保险实施范围为广西已建成的优质高产高糖糖料蔗基地(以下简称“双高”基地)。糖料蔗价格指数保险任务面积根据2018/2019年榨季各制糖企业的入厂原料蔗情况分配,重点选择在“双高”基地建设面积较大的县(市、区)实施。 

二、保险模式

结合制糖企业和蔗农签订的糖料蔗订单合同,采用“订单农业+保险+期货”模式,给予目标价格保障。保险公司根据赔付风险,做好期权(期货)购买、再保险等风险分散工作。

三、保险期限

本方案实施期限为2020年11月1日—2023年10月31日,即2020/2021年、2021/2022年、2022/2023年3个榨季,每个榨季的保险期限为投保当年的11月1日至次年10月31日。

四、保险的主要内容

(一)保险标的。试点区域内“双高”基地种植的糖料蔗,不包括糖业主管部门公布的糖料蔗淘汰品种。

(二)被保险人。试点区域内的制糖企业、“双高”基地的蔗农。

(三)保险数量。每年200万亩,投保时需载明糖料蔗种植面积,每亩糖料蔗投保量按“双高”基地糖料蔗目标产量6吨/亩计算。

(四)保险价格。保险期间,糖料蔗价格以490元/吨为基准,根据保险赔付表(详见附件2)中白糖平均销售价格对应的糖料蔗差价给予赔付。

(五)保险费用。糖料蔗价格指数保险保费为25元/吨,投保量按“双高”基地糖料蔗目标产量6吨/亩计算,保费为150元/亩。

(六)保费构成。对贫困县的保费,由中央财政补贴30%、自治区财政补贴35%、贫困县财政补贴5%、制糖企业负担20%、蔗农负担10%;对非贫困县的保费,由中央财政补贴30%、自治区财政补贴30%、非贫困县财政补贴10%、制糖企业负担20%、蔗农负担10%;对自治区农垦局所辖范围的保费补贴,参照非贫困县的标准执行。投保蔗农为贫困户的,免除其自缴保费部分,由自治区财政承担。

(七)投保时间。保险公司应在蔗农种植糖料蔗前(最迟不晚于当年11月1日)完成承保工作。

(八)保险赔付。保险公司按照以下条款承担赔偿责任:

1.保险赔付价格的确定。以2018/2019年榨季糖料蔗订单合同价格490元/吨,对应的白糖含税成本价格5800元/吨,作为基准价。如保险期间白糖平均销售价格低于5800元/吨,通过保险赔付糖厂,保障蔗农490元/吨的订单收入;如保险期间白糖平均销售价格高于5800元/吨,通过保险赔付蔗农,增加蔗农因糖价上涨获得的增值收入。

2.白糖平均销售价格的确定。白糖平均销售价格指广西泛糖产品现货交易平台统计的现货白糖平均销售价格,每个榨季保险期(投保当年11月1日—次年10月31日)结束后,由自治区糖业发展办在15个工作日内确认并通报保险相关参与方。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白糖平均销售价格=保险期内每个交易日现货白糖售价总和÷保险期内交易日天数。

3.赔偿处理。根据确认的白糖平均销售价格,对照保险赔付表确定的赔付标准,由保险公司负责赔付:每亩赔付金额=每吨糖料蔗赔付金额×每亩投保量(6吨);总赔付金额=每亩赔付金额×保险面积。

(九)工作费用。糖料蔗价格指数保险的协办工作费用按最高不超过2%确定,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按财政部门制定的标准确定,保险保障基金按保险监管部门制定的标准确定。

(十)资金赔付。保险公司在接到白糖平均销售价格通报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赔付工作。

五、招标方式

根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确定承保机构,将全区200万亩任务分为ABCDE五个标段招标,其中A标段范围为自治区农垦局,南宁市江南区、武鸣区、隆安县、宾阳县、横县,贵港市覃塘区,武宣县,面积共60万亩;B标段范围为柳州市柳江区、柳城县、鹿寨县,上思县,面积共30万亩;C标段范围为来宾市兴宾区、象州县,面积共30万亩;D标段范围为崇左市江州区、扶绥县,面积共50万亩;E标段范围为宁明县、龙州县、大新县,面积共30万亩。如今后支持政策变化需调整任务面积的,原则上首先在设定标段的行政区域内调整,并保持各标段的任务面积比例基本不变。

六、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自治区成立由自治区糖业发展办、财政厅,广西银保监局等单位组成的糖料蔗价格指数保险工作协调小组,积极推进糖料蔗价格指数保险试点工作,并加强向国家相关部委汇报,积极争取中央政策、资金等方面的支持。试点县(市、区)人民政府、全区各级糖业主管部门和制糖企业要结合糖业体制机制改革推行订单农业的实际需要,探索开展蔗农委托代收代缴保费的各种方式,及时做好保费收缴工作,切实把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二)加强政策宣传。全区各级糖业主管部门和制糖企业要加强宣传,示范带动引导,增强广大蔗农政策知晓度,引导广大蔗农积极参与糖料蔗价格指数保险。

(三)增强保险服务。全区各相关保险公司要强化服务,利用自身服务网络体系,配合试点县(市、区)糖业主管部门组织制糖企业和蔗农开展投保、代收保费等相关工作,及时做好保险理赔,确保糖料蔗价格指数保险工作顺利开展。

(四)完善政策调整机制。本方案实施期间,根据中央对广西糖料蔗价格指数保险工作的支持政策、广西实际情况及试点工作需要,在不改变保险方向、保险效果的前提下,由自治区糖业发展办根据上一个榨季的糖料蔗订单收购价格测算对应的白糖含税成本价格作为基准价,对保险赔付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如政策变化需改变任务面积或遇到重大市场风险需进行重新评估的,由自治区糖业发展办联合自治区财政厅、广西银保监局等有关部门按程序及时作出调整。

附件:1.2020—2022年糖料蔗价格指数保险试点任务表

2.2020—2022年糖料蔗价格指数保险赔付表

 

附件1

2020—2022年糖料蔗价格指数保险试点任务表

 

序号

任务单位

任务面积

(总计200)

涉及制糖企业和面积

1

自治区农垦局

16

广西糖业集团有限公司(16)

2

南宁市江南区

4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4)

3

南宁市武鸣区

5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5)

4

隆安县

5

广西洋浦南华糖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

5

宾阳县

10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10)

6

横县

3

广西东糖投资有限公司(3)

7

柳州市柳江区

5

广西糖业集团有限公司(5)

8

柳城县

15

广西凤糖生化股份有限公司(15)

9

鹿寨县

5

广西凤糖生化股份有限公司(5)

10

上思县

5

广西凤糖生化股份有限公司(5)

11

贵港市覃塘区

7

广西甘化集团有限公司(3.8)、广西广业贵糖糖业集团有限公司(3.2)

12

来宾市兴宾区

25

广西湘桂糖业集团有限公司(11.2)、广西东糖投资有限公司(13.8)

13

象州县

5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3)、广西东糖投资有限公司(2)

14

武宣县

10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8)、广西糖业集团有限公司(2)

15

崇左市江州区

25

广西湘桂糖业集团有限公司(5)、广西南宁东亚糖业集团(9.6)、中粮屯河糖业股份有限公司(10.4)

16

扶绥县

25

广西南宁东亚糖业集团(14)、广西洋浦南华糖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1)

17

宁明县

10

广西南宁东亚糖业集团(10)

18

龙州县

10

广西洋浦南华糖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

19

大新县

10

广西糖业集团有限公司(5)、广西湘桂糖业集团有限公司(5)

 

附件2

2020—2022年糖料蔗价格指数保险赔付表

白糖平均销售价格

(元/吨)

糖料蔗对应价

格(元/吨)

对蔗农每吨

糖料蔗赔付金额(元/吨)

对制糖企业每吨

糖料蔗赔付金额

(元/吨)

每吨糖料蔗赔付金额小计

(元/吨)

赔付率

(%)

6300(不含)以上

526

31

5

36

144

6300(含)-6200(不含)

520

25

5

30

120

6200(含)-6100(不含)

514

19

5

24

96

6100(含)-5800(不含)

508

13

5

18

72

5800

490

0

0

0

0

5800(不含)-5500(含)

472

2.5

15.5

18

72

5500(不含)-5400(含)

466

2.5

21.5

24

96

5400(不含)-5300(含)

460

2.5

27.5

30

120

5300(不含)以下

454

2.5

33.5

36

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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